衡阳累计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金额24.44亿元

来源: 2011/11/9 9:49:47  访问量:27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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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,自2008年12月1日实施“家电下乡”工作以来,我市具备家电下乡销售网点1300余家,共实现销信售家电下乡产品968519件(台),实现销售金额244363.39万元,补贴金额26944.06万元。

  今年1至10月,全市家电下乡产品累计实现销售38.47万件(台),实现销售额98978.88万元,累计发放补贴11034.35万元。销售前五位的产品分别为冰箱、彩电、洗衣机、空调、热水器。

  据了解,我市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冰箱、彩电、手机、洗衣机、计算机、空调、热水器、微波炉、电磁炉等产品,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%给予财政补贴。享受补贴家电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是:冰箱4000元、彩电7000元、洗衣机3500元、手机2000元、壁挂式空调3500元、燃气热水器3500元、储水式热水器2500元、太阳能热水器5000元、微波炉1500元、电磁炉1000元。

  自2009年6月,我市财政局出台了《衡阳财政局关于实行家电下乡“商家垫付”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在保证资金安全、惠农便农的前提下,实行“家电下乡销售点先行垫付补贴资金,财政事后再复核、清算”的办法,简化补贴程序,加快了兑付速度,受到农民欢迎,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明显增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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