雁峰区一电动自行车因违规停放被罚
来源:雁峰区融媒体中心
2025/3/18 8:0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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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雁峰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辖区开展“两电”专项检查时,发现位于衡阳市雁峰区世纪名城小区B栋2单元一层门厅内违规停放一辆电动车自行车,检查人员随即联系到车主刘女士,告知此行为违反了《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》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,雁峰区消防救援大队向刘女士下发《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》,责令立即改正,并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在检查人员的宣传和劝导下,车主刘女士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表示会引以为戒,今后不会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,一定会规范充电和停车。
下一步,雁峰大队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,进一步筑牢辖区消防安全防线。